山東兩岸通風設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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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高層民用建筑的防排煙設施主要包括防煙樓梯間及前室、消防電梯前室、合用前室、封閉樓梯間、避難層(間)等場所設置的防煙設施,地下室、內走道、中庭、無窗或設有固定窗房間等部位設置的排煙設施,防煙分區之間的擋煙垂壁等。防排煙設施是高層民用建筑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不可缺少的消防安全設施,但由于部分設計、施工人員對防排煙設施的結構、作用、性能缺乏了解,對國家規范標準理解不透徹,往往導致在設計、施工中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自然排煙設施達不到排煙目的
自然排煙是一種經濟、簡單、易操作、維護管理方便的排煙方式,但由于部分工程在設計、施工過程中不按規范要求進行,往往導致工程完工后,自然排煙設施不具備排煙作用,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自然排煙窗的設置位置不當。從自然排煙效果考慮,排煙窗應盡量靠近墻的上部設置,目前有相當數量的自然排煙窗不是設置在墻的上部,而是下部,距頂板、吊頂的距離較大,不利于自然排煙。
二是自然排煙窗的開窗面積達不到規范要求。國家標準《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對采用自然排煙部位的開窗面積均有明確規定,但由于部分設計人員未按規范要求進行認真計算,或將固定窗的面積計算在排煙窗面積之內,導致部分工程排煙窗面積達不到規范要求,直接影響排煙效果。
三是自然排煙窗的結構形式不合理。有的把排煙窗做成不可開啟的固定窗,有的將窗的上部做成固定窗,把可開啟的排煙窗設在窗的下部,嚴重影響排煙功能。
四是安裝高度較高的排煙窗缺少便于于開啟的操作機構。按規范要求,排煙窗應有便于開啟的裝置,但有些安裝高度較高,開啟困難的排煙窗均未安裝開啟操作裝置,不利火災情況下排煙窗的開啟。
二、設置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部位所要求的余壓值難以形成,機械排煙設施的排煙效果不明顯。
送風口、排煙口風量、余壓值達不到規范要求的現象在工程中比較普遍,有的送風口、排煙口的風速甚至接近于零,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比較復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風機選型不當。按規范要求,防煙樓梯間及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電梯間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應由計算確定,當計算值和規范規定的值不一致時,應按兩者中較大值確定,有的設計直接按規范給定的值確定,往往導致選用的風機風量、風壓偏小,不能滿足要求;有的設計采用通風與機械排煙合用系統,但施工中未按設計要求選用雙速風機;有的建設單位不按設計的風機型號訂貨,購買功率規格較小的風機,導致風機風量嚴重不足。
2、機械加壓送風系統與自然排煙設施重復設置。對于建筑高度超過50米的一類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居住建筑,按《高規》要求,宜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有的工程在上述部位同時又采用了自然排煙,導致火災情況下,機械加壓送風系統與自然排煙窗同時開啟時,防煙樓梯間難以形成正壓,達不到防煙效果。
3、合用正壓送風系統未設計壓差調節裝置。按規范要求,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樓梯間和合用前室,宜分別獨立設置送風系統,當必須共用一個系統時,應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風管上設置壓差自動調節裝置。目前很多設計的合用正壓送風系統沒有設計壓差調節裝置,無法形成樓梯間的余壓值高于前室。
4、防煙分區不按規范要求設置擋煙設施。有相當一部分工程,尤其是大型商場設置機械排煙的部位未按規范要求在吊頂下設置擋煙垂壁,有的地下室雖然采用建筑的梁作擋煙設施,但排煙系統的排煙口未按規范要求設在頂棚或靠近頂棚的墻面上,而是設在梁的下面。
5、送風口設置不符合要求。有的豎向防排煙系統的送風口采用固定百葉窗式常開風口,風口規格尺寸基本一致,造成各層送風口的風量風速嚴重不平衡,離風機較遠的送風口的風量不足,甚至末端的送風口的風速、風量接近于零。
6、風管豎井施工質量差,漏風嚴重。有相當多的工程因通風豎井不抹灰、管道連接不嚴實,常閉風口關閉不嚴密,漏風十分嚴重,導致送風口、排煙口的風速、風量達不到規范要求,有的施工單位甚至取消了豎井連接吊頂風口的風管,利用吊頂悶頂空間代替風管,也往往造成風管風口風速接近于零。
同時有的將排煙系統的風機排煙口設在室內,致使火災情況下煙從室內排到室內,不僅失去了排煙作用,而且還可能造成火災的蔓延擴大。
三、防排煙風機的配電不符合規范要求
一是風機的供配電達不到高層民用建筑負荷級別要求。有的供電線路不是接自消防電源,而是接至樓層照明配電箱,有的設計采用單回路配電線路,有的設計未設末端電源自動切換裝置,均達不到一、二級供電負荷要求的專用雙回路,設末端自動切換裝置的規定。
二是明敷配電線路的安裝不符合要求。有的防排煙風機的配電線路穿PVC塑料管,有的穿金屬管未涂刷防火涂料,不符合穿管的防火性能要求。
四、應設機械防排煙設施的部位未按規范要求設置
1、帶裙房的高層民用建筑防煙樓梯間及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當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排煙,裙房部分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時,其前室或合用前室未按規范要求設置正壓送風系統。
2、超過20米無自然排煙的內走道,有的設計人員因與其相連的防煙樓梯間前室有自然排煙,認為其具備自然排煙的條件,未按規范要求設置機械排煙設施。
五、對策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我認為消防監督部門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對建筑防排煙設施設計施工中的監督管理:
1、應加強對防排煙設施設計施工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各地消防部門一般對消防報警與電氣、固定(自動)滅火設施專業設計施工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非常重視,培訓過程中往往忽略了防排煙設施設計施工人員。
2、應落實防排煙設施的施工由消防設施施工單位承擔的制度。防排煙設施是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按規定其施工應由消防設施施工單位承擔,但目前很多項目的防排煙設施施工均是由空調專業施工單位負責安裝。
3、消防監督部門的建審人員在施工圖審查時,應重視對防排煙設施設計的審查,應重點對自然排煙窗的設置、開窗面積,機械防排煙設施的設置部位、風機選型、送風口排煙口的設置、防煙分區等到進行審查,同時在施工中應加強對防排煙設施的監督管理,將防排煙設施列為施工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做到及時發現問題,指導、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整改。